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安区清淤清障及水系联通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委员会文件以榕发改审批[2023]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安区清淤清障及水系联通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
2.3计划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500.68万元,其中工程费1596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07.08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928.60万元。
2.4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 段周边水系连通工程(晋安区)及磨洋河水系联通工程(福兴片区)。工程包括新建河道驳岸、新建雨水涵洞(6米宽*2.5米深)、河道拓宽、清淤整治,对沿河阻水桥梁构筑物进行修复重建(桥梁宽度18m/20m),现状塌方驳岸修复、路面恢复、交通导改、排水导流(管径d2000)、管线迁改以及沿河景观园路步道、绿化修复提升。桥梁最大跨径20米;
2.5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2.6项目管理目标:2.6.1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2.6.2 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2.6.3 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2.6.4 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禁止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市政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其他: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协调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①②③④满足其一即可);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担任;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市政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其他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5 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人民币壹万整(¥10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 月 20 日9 分 4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何工、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
联系电话: 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 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