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JT-2024-CGFW120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湾沚区公租房零星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湾沚区皖江大市场01.02幢408室
成交金额:478000.00元
服务期:365个日历天(暂定;或完成本次招标合同造价合同终止)。
项目经理:谈永凤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1651
四、评审专家名单:高庆峰、宦照华、程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金额:成交价*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单位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3、成交供应商业绩:(1)水墨江南 F-1#楼 F-1#楼;(2)1#、2#厂房、研发楼、室外附属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2楼,联系电话******513。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3楼6313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