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F-ZBDL-2024-00110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二次)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办事处张锦社区上庄组
中标价(成交价)金额:522211.57元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工程类
2、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二次)
3.施工范围: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黄琴琴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欢、孟盛、高胜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一)、项目名称:怀宁县新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文昌镇 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
(三)、项目名称:新田镇华阳河水毁修复工程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集镇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