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国道G353线白沙至合江界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江津区国道G353线白沙至合江界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人质疑的答疑及相关事宜的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导出的招标文件的电子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文件中的“人员人月费固定综合单价报价表”与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不一致且与招标文件评审内容不适用,请问在制作文件时,是否可以删除“人员人月费固定综合单价报价表”。
回复: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二:我公司提供的监理业绩实际已交工验收,但网上查询截图显示未交工,是否可提供已通过参建各方交工验收的《交工验收证书》以证明其交工状态及交工时间?
回复:可以,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评审信息的,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质疑三:据交通运输部获悉,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系统升级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所有公路系统的建设业绩信息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公示,请招标人核实后予以更正,否则无法提供相关监理业绩截图信息。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四:请问招标人,提供的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时间年限均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而为何商务部分中“单位获奖”确单独设置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是否符合标准?建议将奖项获奖时间统一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五:请问投标人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外地入渝企业的分公司养老保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养老保险的条件?
回复:满足。
质疑六:请问是承接公路项目获得过国家奖的,还是只要获得过国家奖的都满足。公路项目应该是承接过公路获得过国家奖加分,不应该是房建项目获得国家奖就能加分。请明确
回复: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单位获奖更正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分,共评审2个奖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和能体现获奖项目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2、招标文件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均更正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