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兴文县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完善征集文件内容、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3-17,更正为:2025-04-02。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3-21,更正为:2025-04-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更正为:2025-04-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8 09:30:00,更正为:2025-04-22 09:30:00。
本项目征集文件中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附件“商务应答表”内容中“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修改为“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更正后的征集文件。
请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征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财政局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宋河南街36号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地 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联系方式:(标前)0831-****** (标后) ******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地 址:兴文县古宋镇空铁新区营商大厦B幢3楼
联系方式:(标前)0831-******(标后)******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综合股 交易服务股
电 话:(标前)0831-******(标后)******
征集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