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4月03日 发布了2025-JL02-W1003信息安全设备及安全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单位调整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一、修改部分标的名称
标的“万兆防火墙”修改为“万兆网络防火墙”;标的“漏洞扫描系统”修改为“机架式漏洞扫描设备”;标的“计算机防病毒系统”修改为“病毒防治软件”;标的“数据中心型接入交换机”修改为“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除在线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因系统自动带入无法修改外,其他应当按照修改后名称为准。
二、修改部分技术参数
标的“保密综合管理系统”的技术参数“★1选用某领域保密综合管理系统”修改为“★1选用某领域保密综合管理系统(投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承诺)”。
三、对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须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盖章,提供4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以最近3个月为准)。
四、调整《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产品目录(清单)承诺书》格式(修改后格式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调整后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重点采购项目,将全面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复盘调查。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严格依法竞争,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高价垄断、履约失范等情形的,军队相关单位和部门将依法在全军范围内对其做出处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5年04月14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