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4、5层装修工程(含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IVC主机、笼盒和笼位设备采购(三次招标)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档)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标书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采 购 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
邮 编: 350018
联 系 人:陈工、林工
联系电话:0591- ******
10、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林锦、何敬东、王清清、林欣
联系电话:0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