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CCG(CS)******QZHS-1(招标文件编号:PCCG(CS)******QZHS-1)
二、项目名称:“海巡0803”等4艘海巡艇2025年度(进厂)修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兴秀路1168号中晖商业广场南区30号楼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7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海巡0803”等4艘海巡艇2025年度(进厂)修理服务工作。 | 本项目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单艘船艇维修期限不得超过20个日历日,采购人将提前5个日历日通知成交人维修进厂时间,船艇进坞顺序由成交人和采购人代表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调整服务期限,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 |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合同;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少明、林雨水、胡伟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61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磋商响应声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3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确认成交人为******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8.00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事局
地址:泉州晋江市泉安南路海事大厦
联系方式:曾先生、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联系方式:高女士/陈女士、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陈女士
电 话: 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