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区第五轮绿化养护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NNFZ00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区第五轮绿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1:货车行业,核定载质量 1. 5 吨以下的为小货车(轻型货车);核定载质量 5 吨以下的为货车(中型货车);核定载质量 5 吨以上的为大货车(重型货车);故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否修改为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大货车?
答复: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
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2.3 详细审查- 项目负责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2)如为项目获奖,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 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及获奖项目业******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提问:项目负责人荣誉如为项目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及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都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我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提供的业主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予以认可。
提问3:关于招标文件P33“第三章 采购需求——城北片区一包人员配备不低于下表要求” :
框出两处公厕保洁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处为准?
答复:以6座公厕保洁为准。
提问4:关于招标文件P35-39“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四、人员、设备 配备要求 ”——“(2)主要机械配置要求 ”和“(3)作业设备清单,耗材、劳保 工具用量明细(一包、二包、三包、四包)。”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无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材料证明材料,中标进场后需满足配置要求。
提问5:招标文件 P45 第三章采购需求相关内容如下图所示,请问①“上表 (1)、(2)”对应的是招标文件哪处内容;②此处提到的“规定费用 ”具体是指什么费用?
答复:上表(1)、(2)对应的是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和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此处提到的“规定费用”与政策性费用均指代上表中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
提问6:招标文件P89“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 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7:招标文件P89“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8:招标文件P90-9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
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9:招标文件P94“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 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0:招标文件P9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1:招标文件P96“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 可?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2:招标文件P100“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3:招标文件P100“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 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 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4:招标文件P101“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
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5:招标文件P10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6:招标文件P106“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7:招标文件P107“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 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8:招标文件 P12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
价表 ”如下:
请问第 1 项日常管养人员作业经费是否不可低于政策性费用?
答复:日常管养人员作业经费不可低于政策性费用。
提问19: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人员、设备配备要求--(2)主要机械配置要求--(3)作业设备清单,耗材、劳保工具用量明细(一包、二包、三包、 四包)。如下图:
请问此处是否只需提供承诺函,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复: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无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材料证明材料,中标进场后需满足配置要求。
提问20: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3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1.5 分。本项满分 6 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9]25 号文件)精神,设立市林业和园林局,为市政府组成******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也为事业单位。查阅安徽省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只有合肥市(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广玉兰杯”奖项)等个别地市颁发市级绿化养护类荣誉(或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安徽省其他地市绿化养护类项目奖项的颁奖单位不一,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也有事业单位颁发的,而且政府部门颁发的较少。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涵盖范围为绿化******************服务中心颁发市级养护项目奖项。在安徽省各地绿化养护类项目奖项的颁奖单位不一,有党政机关(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也有事业单位颁发的,而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较少,2019 年至今网上可查的奖项仅有合肥市“广玉兰杯”奖项是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内其他地区鲜有相关奖项公示,因此,该项评分设定缺少充分的竞争性且对安徽省合肥市以外中小企业不公平,因此应当将“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修改为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2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 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1)配备洒水车共 5 辆,其中 2 辆核定载质量≥10 吨、3 辆核定载质量≥5 吨,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5 分;请问我司提供的 5 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均≥10 吨,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予以认可。
提问2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 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1)配备洒水车共 5 辆,其中 2 辆核定载质量≥10 吨、3 辆核定载质量≥5 吨,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5 分;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洒水车属于专项作业车,驾驶证的准驾范围包括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以及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请问我司提供的洒水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显示重型罐式货年、中型 罐式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发票上显示为绿化喷洒车,与洒水车功能一样,只是不同厂家的叫法不一样,是原厂家出厂,不是后期改装的洒水车,核定载质量符合要求,是否给予认可?请明示!
答复:本项目配备洒水车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养护植物浇水,具备给植物浇水功能,如提供罐式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浇水功能相关表述,且满足吨位要求,予以认可。
提问2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3)配备高空作业车(吊篮式)1 辆,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1 分;
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市面上大部分高空作业车相关证明资料上均无法体现吊篮式特征的说明、请问我司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发票上车辆类型为:高空作业车或登高车或轻型/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且车辆照片上可以体现出吊篮式特征是否给予认可?详见下图。请明示!
答复:予以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服务中心
地 ******街道城中中路49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 话:0551-******
庐江县城区第五轮绿化养护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NNFZ00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区第五轮绿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1:货车行业,核定载质量 1. 5 吨以下的为小货车(轻型货车);核定载质量 5 吨以下的为货车(中型货车);核定载质量 5 吨以上的为大货车(重型货车);故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否修改为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大货车?
答复: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
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2.3 详细审查- 项目负责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2)如为项目获奖,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 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及获奖项目业******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提问:项目负责人荣誉如为项目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及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都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我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提供的业主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予以认可。
提问3:关于招标文件P33“第三章 采购需求——城北片区一包人员配备不低于下表要求” :
框出两处公厕保洁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处为准?
答复:以6座公厕保洁为准。
提问4:关于招标文件P35-39“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四、人员、设备 配备要求 ”——“(2)主要机械配置要求 ”和“(3)作业设备清单,耗材、劳保 工具用量明细(一包、二包、三包、四包)。”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无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材料证明材料,中标进场后需满足配置要求。
提问5:招标文件 P45 第三章采购需求相关内容如下图所示,请问①“上表 (1)、(2)”对应的是招标文件哪处内容;②此处提到的“规定费用 ”具体是指什么费用?
答复:上表(1)、(2)对应的是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和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此处提到的“规定费用”与政策性费用均指代上表中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
提问6:招标文件P89“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 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7:招标文件P89“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8:招标文件P90-9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
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9:招标文件P94“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 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0:招标文件P9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1:招标文件P96“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 可?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2:招标文件P100“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3:招标文件P100“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 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 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4:招标文件P101“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
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5:招标文件P10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 ”要求如下:
依据中央统一部署政府职能转型,行政主管部门逐渐向规则制定与监管聚焦,而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承担专业执行与服务,因此有很多奖项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自 2021 年以来未颁发过个人绿化养护相关荣誉,建议此项评分调整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 ”?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16:招标文件P106“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项目负责人 ”要求如下:
请问,我公司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17:招标文件P107“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 ”要求如下:
请问:1、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投 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且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5 吨,是否予以认可?2、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核定载质量≥1.5 吨),投标人提供发票上车辆类型为自卸汽车/压缩式垃圾车,且核定载质量≥1.5 吨,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1)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绿化废弃物清运小货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修剪废弃物清运要求。具备清运绿废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货车,予以认可。(2)本项目要求配备的垃圾转运自卸车,是为满足城市绿化养护中垃圾转运要求。具备垃圾转运自卸功能且满足吨位要求的车辆,予以认可。
提问18:招标文件 P12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
价表 ”如下:
请问第 1 项日常管养人员作业经费是否不可低于政策性费用?
答复:日常管养人员作业经费不可低于政策性费用。
提问19: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人员、设备配备要求--(2)主要机械配置要求--(3)作业设备清单,耗材、劳保工具用量明细(一包、二包、三包、 四包)。如下图:
请问此处是否只需提供承诺函,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复: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无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材料证明材料,中标进场后需满足配置要求。
提问20: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3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1.5 分。本项满分 6 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9]25 号文件)精神,设立市林业和园林局,为市政府组成******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也为事业单位。查阅安徽省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只有合肥市(例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广玉兰杯”奖项)等个别地市颁发市级绿化养护类荣誉(或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安徽省其他地市绿化养护类项目奖项的颁奖单位不一,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也有事业单位颁发的,而且政府部门颁发的较少。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涵盖范围为绿化******************服务中心颁发市级养护项目奖项。在安徽省各地绿化养护类项目奖项的颁奖单位不一,有党政机关(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也有事业单位颁发的,而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较少,2019 年至今网上可查的奖项仅有合肥市“广玉兰杯”奖项是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内其他地区鲜有相关奖项公示,因此,该项评分设定缺少充分的竞争性且对安徽省合肥市以外中小企业不公平,因此应当将“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修改为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4 分;获得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答复:市级及以上、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予以认可。
提问2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 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1)配备洒水车共 5 辆,其中 2 辆核定载质量≥10 吨、3 辆核定载质量≥5 吨,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5 分;请问我司提供的 5 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均≥10 吨,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予以认可。
提问2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 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1)配备洒水车共 5 辆,其中 2 辆核定载质量≥10 吨、3 辆核定载质量≥5 吨,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5 分;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洒水车属于专项作业车,驾驶证的准驾范围包括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以及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请问我司提供的洒水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显示重型罐式货年、中型 罐式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发票上显示为绿化喷洒车,与洒水车功能一样,只是不同厂家的叫法不一样,是原厂家出厂,不是后期改装的洒水车,核定载质量符合要求,是否给予认可?请明示!
答复:本项目配备洒水车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养护植物浇水,具备给植物浇水功能,如提供罐式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浇水功能相关表述,且满足吨位要求,予以认可。
提问2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3)配备高空作业车(吊篮式)1 辆,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1 分;
我司经查阅资料得知市面上大部分高空作业车相关证明资料上均无法体现吊篮式特征的说明、请问我司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发票上车辆类型为:高空作业车或登高车或轻型/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且车辆照片上可以体现出吊篮式特征是否给予认可?详见下图。请明示!
答复:予以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服务中心
地 ******街道城中中路49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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