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501盐河航道(K32+400—K41+609,K67+337—K88+107)段疏浚工程YHHDSJ-2025-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GH501盐河航道(K32+400—K41+609,K67+337—K88+107)段疏浚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GH501盐河航道(K32+400—K41+609,K67+337—K88+107)段疏浚工程(专项养护疏浚)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交港航养〔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人)、涟水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淮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人)、涟水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淮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疏浚的两处段落分别为涟水县时码大桥至朱码船闸段,长9.21公里;淮阴区淮江高速大桥至杨庄船闸段,长20.77公里。按三级航道标准疏浚土方66.27万方,合计疏浚航道里程29.98公里。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土方(含挖运抛)、弃土区的用地补偿和复垦、围埝修筑等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暂定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 业绩条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或至少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挖泥或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运专业B类证);
③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或至少担任过一个水运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挖泥或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⑤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或至少担任过一个水运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挖泥或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0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③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至少配备1名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须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运专业C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规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人)、涟水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淮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淮安市漕运西路9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7-******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锴轩大厦六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行政监督: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2号
电话:0517-******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30分。
8.5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0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本项目通过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账号发出招标公告,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人)、涟水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淮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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