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龙腾路北延线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SHCSPQ******)
评标报告
石排镇“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龙腾路北延线建设工程设计******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石排镇“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龙腾路北延线建设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
(3)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0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采用主辅道形式,主道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每小时50千米,辅道为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每小时30千米,道路用地红线宽60米。其中单侧人行道宽6.5米(含非机动车道宽2.5米),单侧辅道宽7.5米,单侧主车道宽12米,道路路中设置5米宽中央隔离带,主辅分隔绿化带宽1.5米,实施面积约69067平方米。本次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电气工程、景观与绿化、管线综合工程等。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约1039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491.28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以最终批复为准)。
(6)设计服务期限:
6.1、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设计成果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日历天内与发包人确定设计方案并达到方案报审深度;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自修改意见提出后5个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发包人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手续等;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初步设计图纸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自修改意见提出后5个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0 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6.2、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投资金额:10394.38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石排镇“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龙腾路北延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监控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箱涵工程、道路管线及迁改、附属设施、软基处理、海绵城市、交通改道疏解、智慧城市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方案主管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有限公司的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现场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认,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款规定,否决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5、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6、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项目设计的理解 | 5 分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总体设计方案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的周边情况的理解,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工作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 | 3 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2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2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以上①至③三个小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13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13分; | ||
业绩加分 | 12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基础上, 近5年内每增加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加2分。 本项最多加12分。 (业绩的完成时限、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 | 履约情况 | / | / |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委员会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3.6.2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38 | 47 | 通过 | 8.2 | 81.58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44 | 43 | 通过 | 8.06 | 76.50 | 4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4 | 55 | 通过 | 7.81 | 92.85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32 | 53 | 通过 | 7.53 | 86.85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日期: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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