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5]第106号
******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法律跟踪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如有)费率:项目法律跟踪服务费为工程结算价的2.2‰;诉讼代理费为宁夏律师协会于2016年2月24日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的6.5折。
******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包括:(一)咨询服务部分:(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招投标阶段,(3)项目合同签订阶段,(4)项目建设阶段,(5)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6)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其他工程项目的法律咨询事宜******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纠纷的法律诉讼,以采购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结算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件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中心
方式: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网络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学官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联系人:苏老师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宇翔、顾文龙、宋梦璇、张泽坤、杨赫
******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9日